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单位介绍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监督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监督、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负责全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全省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主要职能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 监督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秩序。
- 指导、监督、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等事项。
- 负责全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协调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 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制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 负责全省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对外开放。
- 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架构
- 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
- 规划发展处
- 市场管理处
- 事业单位管理处
- 文物管理处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产业发展处
- 对外交流处
- 人事处
- 财务处
- 纪检监察室
-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5001号
邮编:130000
电话:0431-88901000
传真:0431-88901001
邮箱:jlys@jl.gov.cn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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